手里的炭条还捏着。
他没有走近。他站在门口,先看她,再看桌上的书,最後看她手里那支炭条。
「你在写字。」他说。
声音很低。不是问句。
「是。」
「你认字。」
她的手指在炭条上收紧了一下。
原主是罪臣之女,读过书。可原主不会认得《本草拾遗》。她这两天看得太快了,太顺了,顺到不像一个只读过几年书的闺秀。
「罪臣之女。」她说,「好歹读过几年。」
他走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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