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都笑了。汤又咕嘟开了一阵。这套架势跑得熟极:互相嫌弃,妻子居中调停,丈夫假意投降,客人得胜收兵——跟他们过去两年里任何一次饭桌寒暄都能无缝拼接。演得最辛苦的地方在於它太好笑了,两个人都得忍住不笑场。

        林初宜站起来:「汤再闷十分钟就好,我去看看火——曼曼你别动啊,今天你只管吃。」

        砂锅噼啪。厨房的水声响起来,隔着一道推拉门,含混的。

        客厅的灯下,餐桌两头,那两双同时抬起来的眼睛撞在了一个点上。

        没有表情。这才是关键——两张脸都还挂着刚才没撤乾净的笑,只有眼睛先於脸退场了。她的眼睛里有服务区引擎盖上的热气,有凌晨四点的灰白天光,有磁砖和香草沐浴乳缠在一起的雾;他的眼镜片上反着一线灯,看不清瞳孔,可那线灯是沉的,一路沉到镜片底下某个没名的深度里去。那个眼神顶多两秒。两秒里谁都没有眨眼,谁都没有先退,然後她低头去剥虾,他起身去端汤煲,桌子两头各自回归原位,像两件被放回架子的东西。

        林初宜端着汤出来的时候,听见的是唐曼在笑:「——然後他说他熟路!陆宇森,你那叫熟路?」

        「那叫经验。」

        「你们两个真不该同桌,」林初宜把汤放下,「一上桌就开吵。做冤家刚好。」

        「我也觉得。」唐曼喝了口汤,眼睛弯弯的,「幸好不常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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