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影冲入了漆黑的密林之中,唯有声音依旧留在这里盘旋:“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再次来到这里!”
人群喧嚣了,沸腾了,不知多少人瞠目结舌,多少人长跪不起,多少人结结巴巴,语无伦次,然而也有人早习惯了这种场面,举杯高呼:“敬神明在世!敬歌声长久!敬激情永存!”
曼登,他也是目瞪口呆的一员。他长时间僵立在原地,熙熙攘攘的人群撞他一下,他便动一下,直到一点点被推到人群的边缘。周围的嘈杂声都远去了,朦朦胧胧,只有他自己的呼吸沙沙作响,心跳如擂鼓。他头晕目眩,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飘出身体的边界,像一根风中的草叶,左右摇摆。
天啊,天啊!她真的是神!而他,曼登·提姆,一个小小的牛仔,竟然曾经被她亲手救下性命!命运待他何其仁慈啊,尽管他几次三番对她不屑,却还是将他送到她的身边!
她歌声的最后一句依旧在他耳边回荡:“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再次来到这里!”
他要去找她,至少向她表达谢意。
他将职责抛掷脑后,顺着她冲进树林的方向向前摸索着。没有火把,没有灯光,月色和星光无法穿透密不透风的树林。曼登知道自己的行为愚蠢,也许他会踩上一条蓄势待发的蛇,然后立刻丢掉小命,但激情点燃了他的理智,此时此刻,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似乎冥冥之中确有指引,前方传来钢琴的声音,他循声而去,只见一座普普通通的小木屋前的绿茵空地上,她坐在那里弹琴。
没有了舞台上的浮夸,她的外衣化作了一条柔顺的长袍,轻轻贴在她的肌肤上。曼登看不清她脸上的神情,因为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印第安人的少年,将她挡了个结实。那少年背对着他,大片身体裸露在外,月光之下,肌肉块垒分明,想来是一个行动矫捷之人。他梳着两条印第安人常见的辫子,稀奇的是,他的头发竟然大片染成了绿色,如此时髦,怕是那些纽约的名流都赶之不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