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说完后,孟鑫站起来:“本案中,受害人在案发前为了给弟弟买房,曾借助我当事人在公司地位,虚开工资证明,后因贷款被丈夫发现,受害人与丈夫婚姻产生间隙,由此可推断,受害人与我当事人过往有一定私交,并且处于极其缺钱的状态,具有诬告我当事人的客观动机。案件中,被告口供与物证基本一致,没有瑕疵,而受害人的口供与证人证言、物证均有出入,有力证人林枫本身对此案抱有偏见,证词可信度降低。检方对于我方当事人定罪并无直接证据,更多源于常理推断,但从常理来看,受害人在案发当天主动携带安/全/套,饮酒量完全不足以到达意识丧失水平却自称毫无意识,醉酒后在明知赵楚楚与自己住所路线情况,两人一路时自己必定会落单的情况下,指明我当事人——一位年长异性送她回家,事发后虽然报警,却并不直接说明性/侵,等过了好几天才二次报警,种种行为,都并不符合常理,反观我当事人口供,与物证更为贴合,逻辑更为清晰。因此,我方为认为,此案证据不足,事实认定有误,对于我方当事人,应予无罪释放。”
孟鑫说完后,终于轮到叶念文发言,而这时候,叶念文已经大概知道结局。
他站起来,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检方已经做出最大努力,他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也提不出太多有力观点。
他站着,红着眼,好久,才沙哑开口:“叶思北是我姐姐,她一直是个很小心的人。”
所有人都看着他,他抬起头,缓慢说出这个在法庭上已经被理性争论了一早上的女性最柔软的一面。
“她爱美,但连手臂都不敢露。她喜欢化妆,但从来不敢画艳丽的妆。她几乎不在晚上出行,大多数时候,都要我爸、我姐夫接送。她受害时穿那件西服,是公司制服,她一直很介意,每次去公司,哪怕夏天,都要穿一件风衣裹着。所以报警那天,她和警察说,她要一件风衣,是因为,这件风衣对于她而言,就是性的一种安全防护,风衣没有了,她和警方要,其实就是她的求救。”
叶念文说着,眼泪止不住落下来。
他知道,他已经二十多的一个人,他一个律师,不该当众如此失态。
可他停不下来,他声音颤抖,带着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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