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是个犟脾气,自个儿跑到区里打了离婚申请。爷爷一怒之下,把爹逐出了家门,说:“章家没这个儿子!”
可这又能改变什么?按照乡里的习俗,娘是章家明媒正娶的儿媳妇。可按照《婚姻法》,爹跟娘离了婚。娘的处境很尴尬,带着一个女娃娃要啥没啥。舅舅来接娘回去,娘执意不肯,说丢不起那个人,也舍不得闺女。
爷爷说:“长青家的,你若愿意留下,章家养着你!”
那时,娘还抱着期望,想着爹能回头,就留在了章家。可没想到女主的娘找到县里,一下粘上了爹,很快博得了爹的好感。
那时,爹不过二十一岁,正值青春年华,对爱情和婚姻充满了想象。而女主的娘姓岳,叫岳淑珍,二十三岁,容貌姣好,颇有手腕。
她老家是夏县的,父亲教过私塾,就跟着认了几个字。出嫁后,丈夫早早病逝了,撇下她和一个女娃。没有儿子,很难守住家产,婆家算计她们母女,就回了娘家。女娃也改了姓岳,叫岳建华,管姥姥姥爷叫爷爷奶奶,舅舅叫大伯。
岳班长就是岳家大伯,爹的救命恩人。不晓得他是怎么介绍的?岳淑珍带着闺女跑了一百多里地找到爹,说要在县里工作。
在爹看来,岳淑珍知书达理,是打破封建传统、勇于改变自身命运的新女性,跟老家那个“封建脑筋”截然不同。半年后,爹不顾爷爷的反对,执意要娶岳淑珍。连带着,岳建华也跟着喊起爹来。
殊不知,岳淑珍会耍手段,跟爹成了亲,生了娃。最后又害了爹,一脚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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