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走几步,我额头上的无数根毛出了哔哩哔哩的警报声。

        “这边走!”

        我咻一声,神的拉着西露丝和艾柯露躲到了旁边的小巷子里面,探出半个脑袋四处张望。

        果然,没一会儿,不远处出现了三道熟悉声音。

        拉尔道格格夫几个。勾肩搭背的,像鬼子进村一样大声喧哗说笑着,尤其是道格,他那大嗓门,简直就是酒吧里的大杀器,一旦力开火,整个酒吧就几乎只剩下他的声音在响了,更让人可恨的是。这厮还能连续不停的喷上好几个小时的口水,估计刺蛇看到它都得自叹弗如,掩脸泪奔而去。

        知道当年为什么图拉丁那矮冬瓜,要以道格的口水角这样的名字给他制造的冒牌神器命名吗?实在是他的大嗓门太出名了。

        不过这厮也知道自己的嗓门是群嘲对象,平时到也不会力开火,引起众怒。别人不说,光是他的两个亲爱的好兄弟,或许就会第1854章操笨蛋亲王长老德鲁伊吴凡的故事。

        如今,也过去十一年了吧。

        记得当初刚刚和他们相遇的时候,他们也只不过是历练了两年左右的营地小菜鸟,加上这十一年,一共就是……咕~~四十年?

        咳咳,数字什么的无关紧要,总而言之,按照普通冒险者四五年通关一个区域的度来看,他们的度已经算很不错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以前都是三人的队伍,而其他冒险小队是以四或五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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