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角落里是一个小舞台,四个乐手坐在台上,风格有点神叨。
乐队四个人,一个戴着橘红色的大花头巾,一个满头脏辫,看脸是外国人。
还有两个光头,皮肤都被高原的阳光晒得黝黑。
怪不得这酒吧里没有人,但凡沈意没有听见这么让他心动的音乐声,冲这个排场,他也绝对不敢过去的。
这个乐队不是传统的吉他贝斯鼓的配置,大概是一个民族乐队。
有弦乐,是介于马头琴和吉他之间的一种声音,没有那么规整,甚至有些微的走音。
有鼓,是铃鼓,鼓声响起的时候,略显沙哑的铃片声夹杂其中。
还有最神奇的,是号角,号角这种乐器,不管什么时候,都给人原始的美感。
这样的前奏给沈意的感觉,像是刮过万古不变的帕米高原的风。
接着,歌手开始唱歌,是那个大花头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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