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菲丝心中恼怒,不过也不好对李牧发脾气,契约中确实有这么一条,当初她觉得完全无所谓,根本没有想过李牧做的料理会大卖,现在却只能忍着气对李牧说道:“赚的钱里面也有你的五成,多做一些对你没有坏处。”

        “我不喜欢那么累。赚多赚少我都无所谓,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李牧说着转身就准备离开。

        菲丝恨的牙痒痒,可是对李牧一点办法也没有,暗自咬牙对李牧说道:“你别高兴太早,后天你就跟我再去学另一道料理,你不是嫌累吗?那以后就不用做蜜云汁肉了,云做新的料理吧。”

        菲丝已经想好了办法,李牧就算能够学会蜜云汁肉,却也不可能学会所有的顶级料理。也不可能每次都能够做的比原本的更好,只要他有一次失手,他就会沦为奴仆。到时候就可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也不用受这样的气,更不用分钱给李牧。

        李牧也无所谓,菲丝这样做反而正中他的下怀,不仅可以让他刷任务完成度,还可以提高他的名气。

        李牧知道天云家有时候也会邀请有名的厨师到天之云峰做料理,他现在的名气虽然已经有了一些,但是只有这么一道从别人那里抄袭来的蜜云汁肉,明显还达不到被天云家邀请去天之云峰的程度。所以李牧必须变的更有名,直到有机会进入天之云峰。才有机会把贝莎和冬娅救回来。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菲丝知道了李牧确实有些真本事。而且也想要把李牧收入自己的麾下,所以这次的选择就不像是第一次那么随便。

        菲丝这次选的青鹤大酒店主厨的招牌菜“万血盛宴”。

        伊甸族虽然喜好美食,但是美食并不是他们主要生命能量的提供,他们需要定期饮用一定量的血,才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

        而关于血的料理,在伊甸族中也是非常的多,青鹤大酒店主厨的“万血盛宴”,对于伊甸族来说,可以说是无上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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