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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圣武士和撒桑骑兵携带10天的干粮,外出巡视,清剿圣盔城周边的怪物。草原牧民一般不居住在城内,他们驱赶牲口逐水草而居。到了水之季,牧民便回到圣城,在城外搭建帐篷,宰杀牛羊,出售兽皮牛角和马匹牲口,购买粮食军备。等渡过雨雪两季,牧民们将再次离开圣城。”

        “商队可以在圣铠城买到撒桑帝国的粮食和亚麻布、牧民的牛羊肉、优质皮革、羊毛织品,各类草药,还有马匹牲口。大多数小商队往往止步于圣铠城,而我们这些畅行无阻的大商队会继续北进,再走20多天的路程,就可以进入撒桑帝国。不过,我们要向圣城缴纳每人1金索尔的渡桥费,圣城的牧师也会给我们三只红眼信鸦,方便我们遭遇不测的时候,向圣城求援。”说到这里,亚伯苦笑道:“我们雄鹿商团缴纳的渡桥费少则7、8百,多则上千。因为,我们要雇佣数百人的佣兵护卫。”

        维克多问道:“为什么要雇佣这么多人?草原上的豺狼人很猖獗吗?”

        “豺狼人只是一方面,主要是防备草原牧民。”

        莉莉娅惊讶地道:“这怎么可能?老哈姆就是草原牧民,他说草原的儿子彪悍勇敢,热情好客,草原女儿美丽多情。草原人都是光辉之主的虔诚信徒,不会伤害旅人,反而救助落难者。”她转头对维克多说道:“老哈姆从不撒谎!”

        “美丽的夫人,您的手下确实没有撒谎。草原人无论男女个个骑术精湛,箭法如神,彪悍勇猛。他们一人双马,驾鹰牵犬,能在马背上用反曲弓射中200米外的草原旱獭,敢于用弯刀和棕熊肉搏,小股的豺狼人盗匪根本不敢和草原战士对抗。”亚伯面色古怪的说道:“牧民不伤害旅人,可他们的热情却让人受不了……”

        “牧民部族遇到小商队或者旅人,一定会热情的招待他们。不把客人灌醉,他们绝不罢休,然后……他们让自己美丽多情的妻子或者女儿陪侍客人。”

        莉莉娅粉脸微红,维克多则玩味的问道:“客人醒了之后呢?”亚伯摇头失笑,“那就别走了,安心的当个牧民吧!如果强行要走的话……”维克多放下银勺,接口道:“酒也喝了,肉也吃了,女人也睡了,再要走,那就是对草原人的侮辱,又是在野外……呵呵,连人带货一起留下。”

        “牧民部族中的勇士不是骑士吗?他们身为贵族怎么能这样……这样蛮横?”莉莉娅涨红了脸,气呼呼的说道。

        亚伯轻蔑的笑道:“勇士也能算贵族?他们早已失去了家族的姓氏和骑士的荣耀,他们血脉驳杂,最强的勇士也要依靠撒桑帝国提供的洗练药剂才能晋升为见习骑士。牧民勇士的举止和普通牧民没有区别,有的勇士甚至不是牧民首领。”

        教会和撒桑领主共治圣铠城,它是草原里的庇护所,补给站,贸易口岸,军事据点,也是教会为草原人信徒设立的教堂。尽管神职者对草原牧民的影响力巨大,但牧民仍然属于半野民。草原人游牧为生,居无定所,他们虽然有信仰却无法时常在教堂祈祷,也不需要供奉领主,而领主只能通过贸易获取牧民手中牛羊马匹。所以,三者没有构建出稳定的保护、救赎和奉献的关系。草原牧民类似于山民,只不过牧民更强大,更团结,他们甚至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和传统,可以被称为沃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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