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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龙,听说这阵子尖沙嘴涌现了许多街头音乐人,附近不少途人也投诉他们很嘈和阻街。看来我们以後也会很常去那边驱赶那些街头音乐人了。」

        「嗯,我明白了。这是我们职责所在,一旦收到投诉我们就过去吧。」

        自从十年前,政府取消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专用区後,那些成群结队如耆英大杂烩般吵吵闹闹,毫无美感且极恶心地摆扭姿T,让人听则厌恶,看则反胃的「大妈」纷纷涌入其他市区作街头表演。当中,尖沙嘴与铜锣湾这些街头表演热点当然首当其冲。在中学时,我也是个音乐狂迷,跟两位同学组成乐团,也曾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走到街上表演。那时候,每当我走到尖沙嘴海旁,总会听见一些年轻人拿着木结他,坐在木箱鼓上敲着,利用最简单最基本的乐器就唱出一首又一首歌曲。一边享受海风的吹拂,一边听着他们的歌声,顷刻我的烦恼不安通通都会消失。虽然我不认识他们,也没有跟他们说过话,但在他们的歌声之下,他们仿佛就像一我的知己般在倾听我的心事,安抚我的心灵般。同时,跟我一样停下脚步听着他们唱歌的人,虽然素未谋面,互不相识,却会一同跟着音乐打着拍子,甚至谈起来。大概,音乐就是有着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的作用。在我眼中,那时的尖沙嘴就是我的伊旬园,这里有很多知己。所以我曾经很喜欢去尖沙嘴散心,让自己在音乐之下放缓生活节奏,放松一下。可惜,好景不常。自己那些「大妈」没有了旺角栖息地後,很快便入侵这片快乐地。以前,这里的街头音乐人懂得互相尊重,各自会在不同位置表演,扬声器的声量不会太大,务求在自己表演之时不会影响到其他表演者。若然全部位置都已经有人在表演,他们会站在一旁一边欣赏表演,一边等候其他表演者离开。或许,他们会上前问能否一起表演,互相交流。这些不只是秩序,更是彼此的尊重。可是,这些「大妈」却跟他们截然不同。「大妈」会在很接近其他表演者的位置表演,并且不理会声音会否大得让人听得刺耳,只管将扬声器调至最大声。而且,「大妈」的表演没有结他、木箱鼓等乐器,却会三五成群地一起跳舞,更藉此霸占很大的位置。如果那天「大妈」迟来一步,表演位置已经被其他表演者霸占,便会直接在旁边夹杂粗言Hui语地不断大骂,直至表演者和观众也受不了「大妈」的声音离开为止。若然表演者坚持不离开,「大妈」便会使出最强一招-报警投诉,让警察来到现场将阻碍「大妈」表演的人赶走。从那时起,尖沙嘴的声音不再悦耳。

        中学毕业後,我在公开试的成绩不如理想,不能够进入任何大学,也没有继续读书的想法。所以,我便决心尽早投身社会工作,早点开始赚钱。可是,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任劳任怨的上班族,也不希望只做一些收入不稳定的散工。由於我有亲人在中学毕业後便投考警察,收入稳定。在他的启发下,我也决定投考警察。以前我是学校足球队成员,虽然我是一位守门员,但T能一样不错,让我顺利通过所有测试,成为了警察。巧合地,我所属的便是尖沙咀警署。换言之,一旦那些「大妈」报警投诉的话,纵使我不愿意也必须妥协,那些曾经用音乐让我放下烦恼的街头音乐人,便会变成我的敌人,我不得不去警告他们,轻则向他们要求将声量调小,若然投诉者坚持不懈,我便需要驱赶他们。

        曾经,我最Ai的地方变成一个我厌恶的地方。曾经,透过音乐如知己般慰藉我心灵的街头音乐人也变成了我的敌人。感觉就如我正在背叛,出卖他们。在背叛方面,我已不是初犯,我在中学时已经出卖过别人。而我当时出卖的,正是我最好的知己,相伴我许多年,一起捱过很多事情的知己。虽说有关背叛的事情,我很有经验,但我没有因而麻木。出卖别人的感觉很难受,如今我却经常做出如同出卖的行为,这感觉不断在我心中翻滚,恐怕这种感觉我余生也会记住。

        「启龙,刚刚又收到一个噪音投诉了!」

        「收到,我们现在马上去尖沙嘴!」

        又收到投诉了,我又要去出卖别人了。不知道经过这麽多次的出卖,他们是否已经对我恨之入骨,视我为仇人呢?每当想到这些街头音乐人,我便会想到当年被我出卖的人,我只能以我最喜欢的歌曲中的一句歌词,让自己感到好过一点-「只可惜生命是一声抱歉」。

        「两位阿Sir!就是那两个人了,之前也没见过的,应该是新来的。不知好歹,竟然在这里唱歌!快点把他们赶走吧!」

        我和夥伴甫到现场,那几位「大妈」便马上过来围着我们以半咸不淡的广东话说个不停,若非职责在所,若我不是一名警察,我不旦不想理会她们,更想替那些街头音乐人大骂这群制造噪音,损害香港市容的「大妈」。可惜,我是警察,接到投诉就要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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