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过街道,手里提着一只兔子。

        那是沙漠边缘常见的野兔,灰色毛皮,又肥又大。兔子的后腿上绑着简单而结实的草绳,一看就知道是掉进猎人夹子里,然后被活捉到城里卖掉的。在城镇南部的集市上,这种类型的货物数量颇多,不足为怪。

        “嘿,队长,看来你买了头不错的兔子啊。”

        街角的一个箍桶匠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向他打招呼。

        “是啊,不仅大,而且便宜,只用了我10个铜子呢。”

        “确实很便宜!还有没有啊,如果有的话,我一会也去买一头回来。这兔子够一家人吃一餐了呢。”

        “哈哈……那就只能说太遗憾了。那个人只有一只兔子出售,否则的话,也没办法卖这么便宜吧。”

        “队长,如果你的兔子皮没用的话,不如给我吧。我可以让我老婆做一双兔皮手套。”

        “这个简单,我不缺手套。”

        伴随着这些热情的招呼,他提着兔子走到他的居所。那是城镇中一间普普通通,毫无特色的小房子。租金也同样普普通通,毫无特色。

        他走进房间,来到厨房。那兔子似乎也知道末日将至,所以不断的挣扎。但是草绳捆得很紧,无法挣脱。他提起兔子,用一把菜刀切开了兔子的喉咙,把兔子血放到一个杯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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