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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陈达不在的日子,那个原本已经开始生意火爆的小超市就变成了老太太去看摊、刘芸负责进货的买卖,老陈这个甩手掌柜在破案的时候基本没管,现在他回来了,人家当然要把生意交还。

        “记下来了,还写在了日记本上。”

        刘芸慢慢悠悠收拾完饭桌,眼看着老太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才从厨房出来,小两口外加一个孩子坐在沙发上,这很明显是老太太留给他们的空间,给这对久别重逢的小夫妻一点亲密环境。

        按理说,这个时候的陈达应该略显拘束,毕竟他每天的记忆都是新的,又离开了家这么长时间,即便日记上、手机视频里记载着所有认识人的样子和名字,他对所面对的人和环境依旧会保持陌生。但,今天有点不太一样,首先是对自己儿子,哪怕这孩子有点认生,可陈达依然有一种想要无限亲近的感觉,其次是刘芸,当这个女人把孩子接过去,冲着他露出笑容那一刻,陈达居然主动躺在了这个女人的腿上。

        就在沙发上,刘芸抱着孩子坐在边缘,陈达身体后仰直接躺了下去,那一刻,这个精神科医生低下头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很少主动亲近过来的男人问了一句:“不认生了?”

        陈达慢慢闭上了双眼,随口说道:“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实话,这次出去查枪,厉家所发生的一切都令其感触良多,老陈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亲情这东西并没有外界形容的那么坚固,同样是稍不注意就会消失的物种。

        回梁城以后,老陈还真把厉家的卷宗仔仔细细给看了一遍,通过这次案例他发现所谓的‘犯罪’是一种将人生小部分利润提前巨大风险挪后的极不靠谱行为,一旦东窗事发,所付出的代价绝不是那一点点利润可以比拟的,关键是,在很多人犯罪之前都已经有了这种觉悟,可,他们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为什么会这样?

        这群人到底是不相信法律,还是不相信自己被抓?难道单纯的觉着为了千分之几的微小概率一定将落在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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