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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街是女人的天性,就宛如男人看见了漂亮女人一定会多瞅几眼。

        柳牧云正在逛街,逛的是万达广场,自从前几天给陆贤招发了那条信息之后,她便把这件事彻底扔在了脑后,对于这样一个漂亮女人来说,男人有的是,唯一不同不就是这个警察是家人介绍的么?那又怎么了?顶天了说这件事里让人不舒服的一点是,分手不是由自己开的口,稍微丢了一点点面子而已。

        香奈儿、lv、阿玛尼、劳力士等等奢侈品牌在商场内静悄悄滑过她的眼帘,这些东西就像是路边摊一样毫无吸引力,甚至柳牧云一度不知道自己想要点什么,可能是不太喜欢一个人逛街的感觉。

        身为一个女人,柳牧云认为女人的最高等级应该是自持高贵的出场后令人一见倾心,略带矜持的交谈后便叫人魂牵梦绕,若是真有人伸手摘下身上的石榴裙,在轻尝圣果之后留下的也必须是死心塌地,而男人展现出对自己的爱就该是倾其所有,不然,怎么叫偏爱?

        “柳小姐?”

        一个男人出现在了柳牧云的身边,他要不是叫出了自己的姓氏,她一定不会搭理,自己这种女人出来逛街要是不碰上接搭讪的,和失败有什么区别?

        “好巧啊。”

        柳牧云认识这个男人,他就是几天前在夜店豪掷千金的男人,尽管那天晚上以后俩人再无交集,可今天一打眼还是看出了那价值不菲的装束:“巧么?”

        董志勇撇了撇嘴,被人看出目的时,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尴尬:“好吧,我让人在梁城找了你好几天,今天才见着。”

        “有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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