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肉其实味道很不错,尝起来像是当年战争中吃过的狗,只是口感要更柴一些,毕竟狼不像狗生活的那么悠闲。在精灵美丽精致的脸庞下,克里斯蒂娜甚至啃过长虫的面包。成年人类眼里她或许是个大美人,是珍宝,但在当年的孤儿院,她不过是个尖耳朵的小女孩,长得又瘦又高,半夜里眼睛总是发光,害得伙伴们睡不着。打又打不过精灵,一哄而上的群殴则会被修女惩罚。于是孤儿们便用更厉害的手段对付克里斯蒂娜,嘲笑她是怪胎,没人跟她玩。

        并非每一个漂亮姑娘的童年都是粉色调的,克里斯蒂娜的身世能被诗人编成一首长达三十三句的押韵诗,哄得城堡里的贵族小姐落泪。

        所以当女矮人艾朵把那盆狼肉乱炖端上来时,她没任何犹豫就吃了。精灵的朴实无华让矮人愣了好一会才张嘴评论。

        “喔,我以为尖耳朵会叫着,”她捏起嗓子说话,以模仿精灵悦耳的音调,“哎呀,这是什么,好恶心,我不想吃。”

        克里斯蒂娜白了她一眼,结果却更遭,看艾朵的表情是对树立自己的硬派形象没有帮助。以前泰勒爵士就批评克里斯蒂娜,说她拿剑的姿势活像要去过家家。

        “不过艾朵也没见过什么精灵,克里斯蒂娜是艾朵见过的第一位。”矮人耸了耸粗壮的肩膀,上半身跟发福的中女妇女可真像,但胖女人是不会有肌肉的。

        她很不适应矮人第三人称的谈话方式,让克里斯蒂娜想起被丢在雨林里的狗头人汪汪,不知道那小家伙怎么样了。精灵和新遇到的矮人伙伴草草吃过了晚餐,趁着旁观艾朵整理碗碟的闲暇,克里斯蒂娜表达了想要回乡的愿望。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伊比利亚可是奥斯曼的地盘,去城里坐船恐怕凶多吉少。

        “能麻烦你领着我从山里走过去吗?”根据教会的小册子,牧师传教都是通过陆地来往,海上航行会遭遇奥斯曼军舰盘查。

        比利牛斯山并非难以逾越的绝壁,法兰克邦国之前也通过山间小道接济伊比利亚抵抗军。她打的主意就是沿着这条传说中的捷径回到法兰克,至于之后怎么办她暂时没想好。精灵摇着手中的杯子,看麦酒的泡沫在她制造的微型漩涡里挣扎。她不担心女矮人不答应,这辈子见过的矮人个个都是热心肠。

        克里斯蒂娜活了一百零几年,以精灵的标准女人都算不上,而且她只见过三个矮人。弗林特,瓦兰,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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