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的表情很有意思,介乎于愤怒和想笑之间,他拍了下士兵的肩膀。“罗宾,还是你自己说吧。”骑士说完便抱着手站在后面,冷眼旁观。

        “说吧,士兵。”骑士的态度也影响到公爵。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看得出,步兵身上的血不是他自己的,这人毫发无伤,很可能是个丢下战友的胆小鬼。

        在步兵开口前,公爵已经想好了对他的惩罚,弗朗西斯做得很对,大敌当前抛弃战友的懦夫要公开处刑,以儆效尤。

        罗宾很清楚对面坐着的是谁,人人爱戴的公爵他怎么会不认识。正是因为公爵的好名声,他才争取到辩解的机会,去说明自己不是丢下队友逃跑的大懦夫,而是被怪物袭击幸免于难的幸运儿。

        “他妈的!”队长嘴臭是出了名的,脚下肮脏昏暗的巷道仿佛专门和他对着干,队长一脚踩到滩疑似污泥的秽物。他放低火把,又马上抬起,脸上露出作呕的表情。

        比起队长,心情更糟的是罗宾,他是十人队里的新人,负责给队长擦靴子和盔甲。说是十人队,也名不副实。战斗总有伤亡,加上后来的溃逃,十人队成了四人队,于是罗宾从负责搬盾牌,递长矛的跑腿荣升为正式步兵。得以继承了老汤姆的锁子甲和头盔,反正死人是不需要的。

        锁子甲锈迹斑斑,缺失了关键的护喉,头盔被一记自上而下的劈砍敲扁了。营地里的铁匠收了他价值十生丁的铜币,帮忙将头盔复原。罗宾跟着老爷出来每个月能挣到六法郎十五生丁的薪水,作为无法耕种自家田地的补偿。罗宾满打满算要用这笔钱向住在村口的珍妮弗求婚,每花一个铜板他都心疼。

        所以他很理解队长的心情,也巴不得去富人区巡逻。那些有钱人早跑了,丢下一两个仆人看家,或者干脆就没留人。听说不少弟兄都在那边发了笔小财,让罗宾很羡慕。可惜好差事都给了齐装满员的十人队,他们没被留下来守城门已算开恩了。

        于是队长继续骂,大头兵继续走,不知不觉来到了一条谁都叫不出名字的街上。这里就像穷人住的其他地方,年久失修,气温难闻,黑灯瞎火。房屋与房屋之间留有狭窄的巷道以供通行,那里亦是臭味的来源。

        队长皱着眉头朝里面张望,明显不打算进去,他回过头耸耸肩,做了个怪相,惹得杰克和詹姆哈哈大笑。为了不被孤立,新兵罗宾也赶紧跟着笑。四个大男人的笑声在如此寂静的夜晚,未免过于突兀,听着自己的声音沿着墙壁回响,连老鼠都没跑出一只,当兵的也没了兴趣。男人们不自在的互相看了几眼,又找了条看起来相对顺眼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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