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索姆的家乡,女性特别是贫民中的女性从出生起便不怎么被当作人对待,当然这只是从她的角度去看。如果放眼整个印地帝国,乃至整个世界,无钱的穷人无论男女大概都过得如同牲畜一般。

        在黑暗的年代,穷人注定生而不幸。

        但纳索姆想不了那么远,她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佣兵,对学习文化没半点兴趣,勉强会写自己的名字,因为佣兵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再按照名单领薪水。她被父母卖给了佣兵团,本该小时候打杂,长大了当营妓。为了摆脱这种命运,她付出了极大的努力,而她越是努力,就越恨父母与自己的出生地。

        在圣艾迪安遇到汤姆和赖利是她人生的转折点,从那以后纳索姆再也不想回老家,认准了赖利是她在异国安定下来的门票。并不是说纳索姆爱赖利爱的发狂,赖利是个好人,但也不是招女人喜欢的情圣。假如赖利死了,纳索姆挣再多的钱也白搭,法律对女人并不友好,法兰克就禁止女人从事公职,拥有产业。帝国也差不多,不公平的社会生态逼得女人必须找个男人做依靠。

        赖利无疑是做丈夫的理想选择,但他首先得活着,而佣兵现在干的事就是找死。介入一场上千人的围攻战,怎么看都像是自杀。两人找到一座小山丘藏身,下方的战斗以一种平缓但绝望的方式进行,矮人守的严严实实,奥斯曼人每次进攻都被挡回去,但矮人就要输了。一旦那条壕沟完成,矮人会被彻底困住。食物不说,水将最先消耗光,异教徒只用坐下来等,又饿又渴的猎物迟早拿不动斧子。

        纳索姆伏在草丛里,一条青花蛇溜过她手边,女佣兵也不敢动。奥斯曼人正在眼皮底下挖的热火朝天,她唯恐被发现。等蛇爬走纳索姆狠推了赖利一把,中年佣兵伸长了脖子,看得专心致志。

        “你打算怎么办?”好歹和瓦兰喝过很多次酒,纳索姆不好意思直接说逃。于是她利用身为女人的便利,让男人拿主意。

        “你快走,去圣艾迪安。”赖利转头看她,表情相当认真。

        搬救兵似乎是唯一选择,即便来不及,总得有人给矮人收尸吧。女佣兵刚想爬起来,又意识到赖利没说他自己。

        “你呢?”纳索姆又趴下了。

        “我再等等。”赖利说着就去摸背上的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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