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鸳北沁的谆谆教诲下,路岑亦终于选择了妥协,小心翼翼的左手的那只哈哈猪举到了嘴边,还没等他开吃,右手突然一轻——

        手指握着的地方,只剩了一根孤零零的短签,哪里还有那只可爱的比乐兔。

        路岑亦:就很秃然!!!

        鸳北沁知道路岑亦有个小习惯,那就是他会把他最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就像他手里的俩动物,从他先吃哈哈猪就可以看出来,两相比较之下他更喜欢的是右手的这只兔子。

        接收到来自路岑亦的控诉小眼神,鸳北沁笑得一脸无赖,她抬手指了指自己嘴,示意对方想要可以来抢。

        路岑亦“……”

        见人刷的低头,咬着他唯剩的哈哈猪,鸳北沁颇为可惜的摇了摇头,她还是很希望这小家伙过来抢的。

        唔,这玩意儿太甜了,果然只有小孩子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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