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他应当很喜欢大学。
就像你喜欢他,轻易不肯离开他那样,他也很少旷课。更准确点儿说,他大约从没有过旷课,就连那个从不拿正眼看黄皮肤学生的教授都愿意和他客套几句。你猜他应该是个好学生,大约?
但有时你又觉得他恐怕是烦死了这个地方。这个总是人声鼎沸、永远都朝气蓬勃的‘乌托邦’其实并不真的适合他。那些暧昧的眼神令他浑身发冷,那些轻蔑的呢喃叫他热血沸腾。你记得有一天他把自己锁在男厕的一个隔间,用削尖的铅笔在胳膊上留下了几个血洞。他不愿在这儿杀人,他如此聪明,可不想因人际关系而为那些愤怒的警探留下什么线索。
那天你嗅着他的血味儿,活像一只见了腥的猫。好吧好吧,不管猫咪究竟喜不喜欢腥气,你都肯定自己是变得更喜欢他了。
‘喜欢’
哎,这是多么遥远的一个词啊。你甚至记不起你上一次产生这种情绪,或者说,上一次真的产生情绪,是在什么时候的事儿了。可能得有一两百年吧?
其实这对你来说也并不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考虑到你那可称卓绝的记忆力与学习能力,完全忘记上一个喜欢的对象与情感,其实是件很奇怪的事。但你的本能令你没有继续探索。你感到有点恐惧。哪怕是你,也明白什么是恐惧。
——但他就不!
他仿佛是个没有恐惧的人。嘻嘻,你也清楚这样说并不客观。但就你所见,他的确十分无畏。
你记得你第一次见他时他正与一个高壮的棕发雄性厮打。对方的体重大约是两个半他,车后还放着一把□□。他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但那个雄性似乎并没想要杀他,只将他击倒后就回去车里找电话了。
哎。多数时候猎物之所以会变成猎物,都是因为它们会错估计形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