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清咚咚磕头,泪流满面道“犯妇知罪,愿赴万死,只恨未能杀了那恶人。”
怒山除了虐待她之外,对她家人亦甚为刻薄凶狠,数次打伤其父母弟妹,阿清已对他恨之入骨。她一介弱女子,既然敢提刀杀人,就已经心如死灰,做好了抵命的打算。
唯一怨恨之处,便是未能杀死怒山,只恐日后家人还要受他的欺负。
叶行远点了点头,也不再传唤原告,略一思索,便做了判决,“犯妇阿清,意图谋害蛮族怒山,当堂供认不讳。按本朝律例,杀人者死”
堂下众百姓发出一声叹息,他们也知这是必然的结果,只是那怒山根本未受什么伤损,却要阿清陪上一条命,实在让人扼腕。
秦县丞一开始也松了口气,但紧接着便觉得不对,叶行远虽然说了“杀人者死”,但是判词中压根未曾提及怒山乃是阿清的丈夫,也就是把“谋杀亲夫”这一节轻轻带过。
这不对劲啊!普通杀人,与杀亲之罪差了一等。若不算谋杀亲父,阿清杀人只至轻伤,又自首认罪,按照仁宗皇帝传下来宽大为怀的惯例,这可判不了死罪!
秦县丞心头一凛,想要劝阻,却哪里还来得及,就听叶行远的声音如古井无波,“然则,怒山强占虐待阿清数年,自有其咎。阿清伤人甚轻,又主动自首,按本朝律法可罪减一等。故而”
“慢着!”怒山一听叶行远话风不对,急忙呼喝道“大人,这贱人谋杀亲夫,罪大恶极,怎能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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