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精灵的脚去,带女骑士的剑茧去,带上我的拳头药具,本店配方一起带,魔王军两百人一人一本说明书。"
魔王把军需单叠好,塞进我柜台抽屉,抽屉里还有一张旧的单子,单子上写:本店开业卅八年,门口排过三次队。她讲:戈尔德,第四次队我替你排好了,在魔族首都,两百人变四百人,四百人一人一根,你带三根去。
"魔王,三根验四百人。"
"你带的那根不算药具,算本店招牌。"
莉菲雅则把药箱锁好,把两只脚从裙子里收回来,脚背上还沾着昨日的精。她讲:戈尔德先生,我三百二十岁,已成年,我脚跟着你走,魔族首都四百人,我一人踩不完。
"你踩不完,你教魔族踩。"
"精灵的脚不教人,精灵的脚只借。"
说明:本店本月应纳税三十枚金币,税从穴里流水里算,本店已备案,本店明年还开,本店分店在魔族首都,本店老板的鸡巴归魔王军验货,验完两百人,验到女神官母女共一根,明日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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