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照例是白天:会,邮件,规格书第八版在系统里待审,客户在群里回了个收到。这些不需要记。要记住的只有两件事,而他不需要努力就能记住——周六晚上她坐过的位置,和她走的时候在门廊回头挥的那两下手。
排骨在锅里焯着水,她系着围裙从厨房探头:「醋买了没有?」
「买了。」他把瓶子放到灶台边,接住她递过来的围裙系带。不是给他系,是他接住,让她腾出手去翻锅。
饭桌上说起学校里的事,说起她班上哪个孩子父母离了婚,说起下周要交的材料。他嗯,问两句,夹菜。三副碗筷,两副用得认真,一副装满了她夹的东西。香草味在暖气里浮着,很轻,很乖,跟这屋子一样,每件东西都在它该在的位置。
饭後他下楼扔垃圾,绕到玄关,顺手拉开最下面那层抽屉看一眼。不是非看不可。那颗扣子躺在备用电池和旧手电中间,象牙白的小小一圈,正面朝天,捡回来两个星期了,还是没人问起。他看着它,看了两三秒,没拿起来,把抽屉推回去,木头滑轨轻轻一磕,合上。
不是藏。这个屋子里没有他需要藏的东西。
「宇森!」客厅里她喊,「快来,这期有你说的那个乐队!」
他应了一声,走过去。沙发上留好了他的位置,遥控器搁在扶手上,电视里预热的观众在鼓掌。他坐下,拿起遥控器替她把音量拧大一格,往靠背里靠进去,一条手臂搭到沙发背上——那个位置刚好是她凑过来听他讲段子的距离。
手机在衬衫口袋里震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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