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应於原件核验後亲自签收,不得由受托人代领。」
下方还有一个编号。
乙字四一八。
闻绦蘅凝视着那行字,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既然汇票规定收款人必须亲自签收,那麽闻启章即使曾经替人保管契约,也不代表他真的收过那三千银元。
更重要的是,若有人拿着一张没有签收纪录的汇票,便要求闻家承认私人借款,那麽这笔债的成立基础,从一开始就存在疑问。
她将纸片收好,离开旧办公室。
天色已暗。
她没有继续追查,而是先回到约定的会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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