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中的这个男人是一个牛仔,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是他的生活。他今年31岁,相比起这个时代的平均寿命,已经完全是个中年人了。可他竟然还这么漂亮,他的那张脸如同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样光滑,没有雀斑,没有晒伤和掉皮,没有早早就密布的褶皱,简直能够让那些直面镜头的模特们嫉妒死。这是天赋异禀,还是因为这其实是个虚构的世界,所以才塑造了他这样一号人物?他在这个故事里,究竟充当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没有答案,永远不可能有答案,在失去了王德发之后,王乔乔的这些诘问甚至不能抛向无垠的天空,就淹没在她混沌的身体里。
王乔乔也根本不喜欢这样的思考,在绝大多数时候,她都选择不去想。是阳光不够灿烂吗?是好吃的不够多吗?是音乐不够无尽吗?她的生活那么充实,简直就是日不暇接,席不暇暖,她过得好好的,可总是有事情来打扰她。
曼登口中透露出的那些“过往”,还有杰洛·齐贝林表现出的“厌恶”,如今她已经明白,那都是明晃晃的暗示,但她根本不好奇。她不在乎,她一点儿也不在乎!到底是多么愚蠢的人,才能创作出一部作品,然后让她这样一个戳一下动一下的癞皮狗来做主角?如果有什么必要的话,起码给她一点动力,一些指引吧!
哦,有,确实有,乔尼·乔斯达,一个现在怕她,却在某个时空中变成了她的猎人的乔斯达家的血脉。
王乔乔总是要找点事做的,她的生命那样顽固而漫长。所以哪怕她明知道危险,她也会跟上乔尼。也许吧……也许,她能与王德发在某处重逢呢?
现在,她只有怀抱着这种虚无缥缈的期待,去回应这散漫的旅途中的任何事情,收留移民,屠宰野牛,捎上一只落单的母狼,做一匹卖苦力的马,和认识了没两天的牛仔在河里厮混。
牛仔显然是个风流人士,六千多公里的漫漫长旅,第一站要横跨沙漠,他竟然穿了一身领口笔挺的外衣,露出结实的胸膛轮廓。王乔乔甚至不需要去解他的扣子,就能把手一直伸到他肚皮上去。
对方也不矜持,手掌贴上她的腰,不过摩挲几下,便很快发觉,她那外衣不过一层细密编织的雾,下面的身躯,不着寸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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