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知道那些人在利用自己的名义挣钱,那又如何,商会势大,根本拿他们没有办法。
有能耐有本事的,最多不过追回一笔钱,然后选择和光同尘。
“说实在的,他们这么做,也不算什么大奸大恶,不管是凡间律令,还是天道的因果报应,都只能将其视作违法,而非犯罪……
虚假宣传,误导主顾,多的是。
一方巨头,也完全有能力承担这么做的后果。
韩康曾经告诉过我,他师尊之所以入魔,是因将天道的因果报应视作代价,而非真正要恪守的准则。
事实似乎也的确如他所言,只要承担得起代价,修士可以为所欲为!
因果,报应,就算即时即报,本质上也只不过是与天道讨价还价的筹码。
承担得起作恶的后果,就作恶,承担不起,就老老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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