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淡淡的瞥了他一眼,说道“等证明了他的清白,你再说这句话吧。”
冯寺丞气恼的离去,李慕从后面走上来,张春看着他,问道“你确定有证人?”
李慕摸了摸手上的戒指,说道“放心吧……”
女皇亲自下旨的案子,就算是刑部和宗正寺不愿意处置崔明,也不得不遵从。
公堂设在刑部,为了避免宗正寺和刑部徇私,女皇特意加了一句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的意思是,一切程序,都要由其他官员或者百姓监督,审理过程透明化,避免一切徇私包庇的行为。
状告崔明的人是张春,他自然不能缺席。
宗正寺由任寺卿的寿王亲自出席,刑部则是刑部侍郎周仲主持。
此外,御史台和大理寺,也来了几位官员旁听,李慕便是御史台旁听的官员之一。
神都的百姓也有所耳闻,纷纷围在刑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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