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成了大人物们的赚钱工具。
这背后的逻辑,就是足球运动员几乎没什么选择权,要同时为两个体系去踢球——俱乐部和国家队。
为俱乐部踢球,主要是职业性,是一种赚钱的工作;为国家队踢球,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义务和荣誉上的追求。
问题就出在国家队背后的各国足协身上。
球员为俱乐部踢球,是市场行为,可以安心地维护自身权益,和俱乐部谈好个人的相关版权以及收益分红。
国家队就不行了,这可不是市场行为。
各国足协跟球员们都有一系列的霸王条款,可以免费地拿到所有国家队球员的版权,强如马拉多纳、罗纳尔多、齐达内也不能幸免。
而各国足协都属于国际足联下属的足球组织,这些球员的版权就按照规定自然而然地流入到了国际足联旗下的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协会里“保护”起来。
说是保护,其实就是为了赚钱在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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