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建议,但不能拒绝。
对来说,也算是解决了一定的隐患,要把紫微星在的持股比例降低到5%以下,从而剥夺紫微星拥有的许多大股东的权利,从而降低将来紫微星可能会对的管理结构造成的风险。
这不是什么苛刻的要求,大家都能理解。
还有更苛刻的呢。
比如京淘。
正在准备在东京交易所中上市的京淘,要在上市之前展开一波回购,从阿里和京东两个大股东那里回购一部分股票。
公司发展到了这种级别,就是创业者强势,资本是弱势群体了,只能接受一些苛刻的方案。国内的阿里、京东、美团等公司上市的时候,都有过类似的创业团队“压榨”资本的案例。想上市?投资人得先出血,把这些年里吃我的喝我的给吐出来!
&这边其实还好,至少没有强制回购股票,会以一个相对公平的价格以IPO时的发行价来为股东创造收益。
周不器接受了这个方案。
紫微星持有的股份太多了,要是双方的竞争关系很弱,那还好办。可现在双方的竞争关系太强了,再持有人家这么多股票,就有点过分了,退出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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