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本人签么?我是说,由本人意志指派的代签,不可以么?”
本人签是当然的,毕竟从源能契约学的角度而言,当事人的签名本就具备着与灵魂,与存在关联的效应。
作为从魔界区走出的半个恶魔,奥默对这套魔鬼的理论当然有所自觉。
同样的,他也清楚这套规则被运用于诸多文书合同之中,甚至可以说,纸质文件至今都未被电子文件完全替换的原因,除了保密性外,便是电子合同要赋予源能效力需要特别的技术。
而那份技术,并未开源公开,也并不那么容易破解。
但按这个理论的话,只需要额外衔接几条需要双方同意的条约,便能让当事人委托他人签下的名字具备效力。
中央训练员的正式任职文件显然是有经过这样的处理——这一点奥默当初就很清楚,但除此之外,尤其是眼前那一叠单子上,他感受不到丁点纯血同类留下的‘硫磺味’。
说到底,连欺诈都不足以构成的条款,是很难容下魔鬼的伎俩的。
欺诈不是说谎,说谎是从现实虚构不存在之物,而欺诈则是另一种技术。
在花纹中隐藏着攫取灵魂的条款,在字里行间构筑出卖自我的宣言,魔鬼的契约伴随着这些技术成立,而当外族试图解析他们的技术,将那份强制力赋予一般条款时,便要面对那份几乎绑定的特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