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陪伴我,爱护我,予取予求的男人,现在就躺在病床上,我实在没有心思放在其他方面上,也静不下心来。

        所以写这一篇文章,我实在是很不情愿,但是本着对喜欢我的人负责的态度,本着不希望占用更多公共资源,及时控制住事态的态度,我还是写了这篇文章。

        二是我想着先自我批判一下,把自己剖析一下,拿在太阳底下翻晒翻晒,同时使自己冷却一下,避免感性因素战胜理性因素,说出来有失公正、有所偏颇的话。

        既然写了这一篇文章,还是恳请关心这件事,关心我的人耐心读完,在此谢过。

        那天,也就是2017年12月1号,我来到了湘南省,莲城市车票会贴在后面图片里,去找我同父异母的姐姐。

        她的命运很悲惨此处省略500字,所以我当时怀着很难堪很不忍的心情,找到了她。

        我一开始以为见面很难,开口更难,我要怎么去称呼她?

        喊她名字吗?还是喊她姐姐?

        我们是一个妈妈,我应该叫她姐姐,可是我却抢走了她的一切,作为一个实际上没有罪,却心里充满了负罪感的我,姐姐两个字却怎么也叫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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