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的民间有不少的天文爱好者组织,他们利用自己的天文望远镜发现了很多还没有被发现的星体。
按照欧美的一些相关规定,谁发现了新的星体,谁就可以拥有那颗星体的命名权。
特别巨大、特殊的星体不说,其中很小,很普通的星体可是不少,于是他们便会将命名权拿出来卖,卖给需要的人。
于是,陈晶便花钱买了两个,其中的一个就送给了美娜。
除此之外,为了能够让美娜看见这颗星星,陈晶还特地买了高精度的望远镜装在了别墅里,以便她随时可以看到自己的星星。
“老板,你真是太好了。”美娜颤声道,“真的好激动,我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星星,我决定了,将这颗星命名为晶美星!
以后只要仰望星空,就能看到我们俩的星星了!”
“你的星星,你做主!”陈晶笑道。
买下这个星星的命名权,有一份文件,命名处是空白的,只要美娜命名好,然后寄回去,这颗星的名字就正式登记造册,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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