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
魏武不服啊!就提出来上诉。
二审时,跟一审时一样,法庭给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是省高院退休的刑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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