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这次将国子监的和刑部的人一起带出来也就是带他们进行第一次的“特殊社会实践”!
他总不可能总亲自出马的,这次带他们去泰州熟悉一遍,他日刑部和国子监再实施之时就可以借鉴前人的经验。
如刑部的官员,他们这次的任务分为三个方面,一批人是呆在县衙看看这县令县丞平时是如何断案审案子的,有没有纰漏,他们可以作出补充。
在观察的时候需要全部进行记录,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们串通,下一次再随机选派一个官员来这个县里,如果记录的县级刑罚有出入,那就是某一方有问题了。
这些记录册,他都是要亲自经手的。
第二个方面,某一批刑部官员要去乡村社学或者县学,为学子们教习普及一些基本的大明律法,也要实地记录。
第三个方面,走访民间,关注他们对大明律法的了解程度以及有没有需要申冤的,其实也就是通过民间间接反映地方的案件审理情况。
看看这里百姓的诉求和呼声。
这只是他暂时为刑部官员制定的三个工作方面。
至于国子监的教习和学子,其实说起来也跟刑部差不多,只是他们负责的是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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