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能保持清醒,我会不能?”脸庞的蜈蚣变得狰狞,大姐浮现不算友善的笑容。

        “当然当然……”吉尔斯也干笑着推开。

        三人走近搁浅的木船,就像大姐说的,蜷缩船底的是一道人影,穿着是大城市的人才有的风衣和衬衫。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吉尔斯下意识握紧长矛。

        大姐则在注视那张平静地英俊脸庞,开口说:“他可能是幸存者。天快黑了,我们得带他回去。”

        阿比洛奇没有意见,吉尔斯觉得有些不妥,不过男人衬衫下显露的胸膛轮廓正在起伏,他的确是人类。

        担心初亡魔会在岸边徘徊,三人将木船拖离光镜湖,然后大姐像是抬运货物般将昏迷的男人放在肩头。

        “这是什么?”阿比洛奇捡起从男人腰肢滑落,掉进鹅卵石里的枪套。

        “我认识!那些大城镇的人叫它火枪,比弓更厉害。”吉尔斯叫道,教阿比洛奇打开枪套,伸手要抽出通灵枪。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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